2015年11月20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税局与我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。经过正式会谈,本着互信互利、合作共赢的原则,双方就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达成共识:宁夏地税局与我院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协作关系,我院也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资源,承担或协助组织完成宁夏地税局的干部培训任务。
从此,宁夏地税局与我院的合作交流进入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层次。
2015年11月20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税局与我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。经过正式会谈,本着互信互利、合作共赢的原则,双方就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达成共识:宁夏地税局与我院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协作关系,我院也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资源,承担或协助组织完成宁夏地税局的干部培训任务。
从此,宁夏地税局与我院的合作交流进入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层次。